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被法院
2022/12/4 来源:不详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对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溪化工”)资不抵债,同意香溪化工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对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该事项已经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法院裁定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鄂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因香溪化工主要财产在宜都市枝城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鄂05民辖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审理,且香溪化工具备破产原因,属于破产适格主体,故裁定受理香溪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
三、对公司的影响
自法院裁定受理香溪化工破产清算申请之日起,香溪化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香溪化工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及子公司对香溪化工的债权预计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对香溪化工破产清算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避免其进一步拖累公司经营业绩,由于香溪化工多年未生产经营,对香溪化工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鄂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