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巴东县一局长瞬间成了ldquo网

2022/6/8 来源:不详

导语这两天,一位来自湖北巴东的局长刷爆了朋友圈、火了网络;瞬间成了“网红”。不过值得讽刺的是不是因为他为人民群众做了好事,而是因为受贿68万沦入阶下囚-他就是原巴东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税世春。

9月21日,巴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税世春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税世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让人唏嘘的是,这个累计受贿68万多的官员,先后拿出了10万元上交给单位、拿出了9.5万用于农村扶贫、拿出了4万元支持单位工会活动……虽然身披“扶贫马甲”,却依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利用职权疯狂敛财,为掩人耳目高调扶贫

经法院审理查明:税世春在担任巴东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工程承包商谭某、陈某、邬某人民币共计68.5万元(其中10万元已上缴所在单位)。为谭某、陈某、邬某承建的相关工程在施工现场协调、工程建设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

税世春在收受上述贿赂款后,于年至年期间给巴东县沿渡河镇枫木村、天池村、巴东县大支坪镇茅茸河村、巴东县野三关镇水田坝村支付扶贫帮扶资金9.5万元,年10月21日给其所在单位工会成立的羽杨俱乐部支付4万元活动经费。

检举原巴东县委副书记薛昌斗犯罪、积极退脏

税世春揭发检举巴东县原副县长薛某(另案处理)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

原巴东县委副书记薛昌斗(曾任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年7月20日税世春主动向巴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退缴赃款.66元。

检举原巴东县委副书记薛昌斗犯罪、积极退脏

法院审理后认为,税世春在任巴东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税世春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税世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税世春在案发后主动退缴了大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税世春收受的贿赂款中有部分用于公务支出和社会捐赠,可酌定从轻处罚。对税世春已及时上交到所在单位的10万元,不属于受贿,不应计算在受贿数额内。

综上,巴东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税世春有期判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对税世春违法所得人民币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编后语:长期以来,巴东县以县长刘冰、县委副书记薛昌斗、副县长邓明甲、县政协副主席余宏山、县住建局长税世春、县水利局长杨玲为首的贪官蛀虫,长期插手巴东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疯狂敛财,身为人民的公仆,视百姓生死于不顾。使得平阳坝河堤这样身关百姓生死的惠民工程做成了豆腐渣工程。他们的行为必将受后人唾骂-------他们的为官,实属巴东人民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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