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听劝阻不戴口罩辱骂网格员,宜昌这名男子

2022/9/12 来源:不详

楚天都市报2月16日讯(记者周萍英通讯员蔡蕾)劝他戴口罩,拒绝。警方来调查,他持斧头威胁。法院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高院获悉,我省审判了好几起这样涉疫案件。

不戴口罩还犯“横”判刑8个月

2月5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某从其居住地离家外出。途经小区大门时,在此执勤的疫情防控人员当场劝其佩戴口罩防护,但李某拒不配合。

李某离开小区行至夷水路时,锦江社区一名网格员见状劝导其佩戴口罩,李某当场拒绝,并辱骂、拖拽网格员。

当日11时许,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李某住地,依法对其进行传唤。李某闭门不出,拒不配合警方调查,并辱骂、威胁民警。

随后,民警欲强行进入,李某打开大门持斧头威胁民警,民警上前用盾牌防护并夺下凶器,将其制服。

宜都法院庭审现场

2月13日,公诉机关以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宜都法院提起公诉。2月14日,宜都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宜昌市首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欧打防疫工作人员获刑7个月

年2月9日16时许,随州市曾都区南郊办事处红山头村村民凡某某未戴口罩驾驶电动车私自外出兜风透气。

骑行至红山头村村委会路口处时,被在该处执行防疫执勤工作的村干部徐某等人拦截劝阻,凡某某不听劝阻,以拳头击打徐某的面部及身体,后被现场执勤的工作人员拉开,徐某遂报警。

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南郊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至现场,将被告人凡某某抓获。次日,被告人凡某某通过亲属向被害人徐某赔礼道歉,获得徐某的书面谅解。

2月14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线上”庭审对该案进行审判,这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以来,随州地区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提醒:疫情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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