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违法遭罚未如实记录保险

2022/8/2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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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4日讯中国银保监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宜昌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宜银保监罚决字〔〕16号)显示,经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HK)宜都支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2宗违法行为。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经理刘鑫海对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时任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分管车险业务副经理李玲制定、实施了劳动竞赛奖励政策,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负有承办责任,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经理刘鑫海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一、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原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个人代理人辛某分别于年5月22日、5月31日签单3笔普通家财险业务,合计保费7.08万元,3笔业务原始手续费跟单比例均为20%,合计手续费1.42万元。年11月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向辛某发放1.42万元的家财险手续费。经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经理刘鑫海协调安排,辛某于年11月5日将上述家财险手续费中的.95元返还至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员工王某某银行卡,作为宜都支公司家财险工作经费。辛某实际所得手续费为.05元,与财务系统记录的1.42万元手续费不一致。

上述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及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宜昌银保监分局决定对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刘鑫海作出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

原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个人代理人辛某,于年11月23日签单一笔净保费为.76元的车险业务,该笔业务手续费.15元。年4月15日,人保财险宜都支公司员工王某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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