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社局权威解读医护人员因履职感染新
2023/1/6 来源:不详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认定为工伤后,待遇该怎么算?日前,成都市人社局出台实施《关于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具体问题的通知》,为消除广大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后顾之忧提供了制度保障。
2月16日,成都市人社局就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的四大类13项工伤保险待遇给出了权威解答。
若经认定可享受伤残待遇,其能够能依法相应享受的伤残待遇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以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
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一至十级分别为27到7个月本人工资,由基金支付。其中,一级待遇为.05元-.27元;十级待遇为.01元-.07元。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至六级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60%。其中,一至四级由基金支付;五至六级由单位支付。一级待遇为.50元-.51元;二级待遇为.25元-.26元;三级待遇为.00元-.01元;四级待遇为.75元-.76元;五至六级待遇为本人工资的70%、6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五至十级待遇分别为60、48、26、18、10、6个月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单位支付。其中五级为.20元、六级为00.16元、七级为.42元、八级为.06元、九级为.70元、十级为.02元。
“生活护理费”系按月支付,期待与根据不同等级分别为成都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待遇由基金支付,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级待遇为.84元、“大部分不能自理”等级待遇为.67元、“部分不能自理”等级待遇为.50元。
“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经鉴定确认后在协议机构配置,待遇由基金中支付。
若认定为工亡,能够享受的工亡待遇的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待遇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由基金支付,金额为.00元。
“丧葬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待遇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基金支付,金额为.0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两项合计补助.02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按月支付,符合条件的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支付,其中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儿、孤寡老人再增加10%。这一项也为基金支付,具体待遇金额配偶为.00-.00元/月、其他亲属为.50-.50元/月。
“医疗待遇”的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其中,“工伤医疗费”在就医期间支付,待遇依据相关目录标准,由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一次性(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支付,五至十级的待遇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12、10、8、6、4个月金额,由基金支付。其中,五级待遇为.38元、六级为0.04元、七级为.70元、八级为.36元、九级为.02元、十级为6.68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为住院期间支付,由基金支付,待遇为每天20元。
“交通、食宿费”系经批准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期间支付,由基金支付,每天元。
此外,康复待遇为“工伤康复费”,由基金支付,按《成都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王垚
编辑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