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

2022/12/9 来源:不详

01

宜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开发整理科原科长伍照强醉驾问题。

年8月27日22时许,伍照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沿江大道烟草专卖局门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年2月14日,伍照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年6月,伍照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02

湖北远安沮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内)徐发斌酒驾问题。

年2月24日(远安县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期间)21时许,徐发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鸣凤大道与南门路交叉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年2月24日,公安机关给予徐发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年4月,徐发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作出终止试用期、按原职务层次管理的组织处理。

03

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党总支原副书记邹明醉驾问题。

年3月21日21时许,邹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岳宜高速宜都收费站出口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年7月15日,邹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年5月,邹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04

兴山县古夫镇龙珠社区党员黄光兴酒驾问题。

年8月21日18时许,黄光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高阳大道人行天桥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年8月21日,公安机关给予黄光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年5月,黄光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枝江市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职工胡宗词酒驾问题。

年5月11日,胡宗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迎宾大道和建设路交汇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年5月11日,公安机关给予胡宗词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两千元的行政处罚。年6月,胡宗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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