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

2022/8/6 来源:不详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4号)精神、《宜都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都政办发〔〕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宜都市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为5个登记单元,分别是:碾子河、向家河、全福河、白洪溪、柳林河,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王家畈镇、枝城镇、红花套镇、高坝洲镇、潘家湾乡、松木坪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宜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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