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薪资咋算市人社局官方解答人民资

2023/2/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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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最近国内疫情形势反复,作为防止疫情传播的有效手段,不少人居家隔离,这段时间,工资应该怎么发,想必不少人都很关心。今天,青岛市人社局就居家隔离期间的薪资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到岗的职工,凡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期间,企业和职工可以约定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的工资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一级主任科员王小平介绍,目前,我市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即墨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胶州、平度、莱西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

另外,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

按照有关规定,员工隔离期结束后,如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用人单位可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停工医疗累计超过6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高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遇到欠薪情况,职工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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