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202

2022/8/17 来源:不详

为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促进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需要和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一、抽查时限及比例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全市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检查覆盖面达50%,问题查处率达%。

二、抽查对象及内容

(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管理违规行为专项稽查。宜都市内19医院全覆盖,宜都医院,全年常态化,实行24小时查房制,重点查处:

1、医疗机构虚假住院、冒名住院、挂床住院;

2、实际诊疗与清单收费不相符;

3、疑似患者走访、调查取证。

(二)开展定点药店和诊所违规行为专项稽查,市内家定点零售药店、52家定点诊所全覆盖。重点查处:

1、空刷卡套取个人帐户现金;

2、柜台内摆放医保支付范围外商品;暗藏商品变相刷卡;

3、计算机未进行实时管理,药品、材料进、销、存台账与实物不相符;

4、药品无明码标价;

5、刷卡小票无签字或不能提供费用明细;单笔元以上无登记。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托省级双随机平台开展抽查。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系统筛查、网络监测、联合检查等方式,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结论。

(二)抽查结果。抽查结果包括: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等8类。当一个市场主体出现多个结果时,应归纳为一类表述,具体情况应在备注中说明。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双随机平台。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应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他抽查结果应通过省级双随机平台、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将相关检查资料移交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进行列入(标注)管理。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涉嫌存在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交由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压实责任。所有抽查工作均应通过省级双随机平台完成,做到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及时解决抽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二)强化组织保障。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工作规范,提高抽查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联合抽查。加强统筹安排、合理调度,积极协调其他政府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上对同一市场主体一年内现场检查不超过1次,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四)严肃工作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应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在抽查检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走过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及时总结经验。抽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及时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并上报。

宜都市医疗保障局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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